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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向你犯罪---大衛的詩

高本綱 撰 
 
詩篇51篇第1, 詩的開頭, 大衛向神哀求. 和合本的翻譯﹕
神阿、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、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。
 
我覺得並未能表達大衛心中的惶恐和迫切.
 
但另一方面我常會錯誤的覺得, 如第4節所說:
我向你犯罪、惟獨得罪了你、在你眼前行了這惡、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、顯為公義.判斷我的時候、顯為清正
大衛好像避重就輕, 好像故意忽略了他的謀殺通姦罪. 所以, 我們來思想一下大衛的罪-
按這篇詩的標題, 這詩的背景是在撒母耳記下十一, 十二章的記載.當先知拿單責備他的罪行時, 拿單先責備他通姦, 謀殺等罪, 但這些罪在人來看是對人的罪, 當然須要懲罰, 拿單也把神的懲罰說明了. 但這些罪的根源並沒有因那些懲罰而除掉, 所以先知對大衛的話須更進一步的指出他心中最嚴裏的罪, 要他完全認罪, 可以把那最嚴重的罪除掉. 所以拿單責備他的罪行是他"藐視神的命令"(12:9), 而更嚴重的是他"藐視神"(12:10). 他是神所揀選以色列的王, 對以色列的神不敬. 神是創造天地的神, 拯救他脫離仇敵的手的主,可以容忍他嗎?
 摩西在曠野因說話急躁, 神就沒讓他進迦南, 神能讓百姓的王藐視他嗎? 拿單清楚的把大衛犯的所有的罪都讓大衛明白了. 大衛因此知道, 他必須認的罪是對神的藐視, 因這罪而他犯了那些謀殺通姦的罪. 因此我們唸詩篇51篇時, 我們所唸到的是他承認他對神所犯的罪, 是他心裏最深處的罪, 在神賜他順利, 得勝, 成功時心裏的自滿, 好像不須要神而有自已靠自已的傾向, 藐視了神. 大衛聽了拿單的責備, 知道他的罪行比通姦謀殺更嚴重, 所以他立即認罪說:" 我向神犯罪了(我得罪神了)!" (12:13). 所以 詩51:4所記載-「 我向你犯罪,惟獨得罪了你!這不是他自已的觀點, 而是神對他罪行的訴訟. 不過他已完全臣服在神的起訴書之下了. 所以他感到情況的嚴重性. 他自已又沒理可訴了, 所以只有把自已完全放在主手中,懇求神的赦免了. 詩篇51篇整篇也當在這樣瞭解下來讀.
 
拿單又責備他的罪行是給神的仇敵褻瀆(藐視)神的口實(12:14). 這是說到大衛犯罪的結果, 讓神的敵人有藐視神的藉口. 他的罪不是讓人有神不忌惡而偏心, 甚至對「惡人好」的想法嗎? 所以神必須懲罰他自已所揀選的人, 讓人知道他愛人,但恨惡罪. 大衛知道神可以很嚴厲的懲罰他, 而他惟一能向神要求的是神的憐憫憐恤, 不要給他太重的責罰.
 
我們都是神的選民, 我們在人前的罪不也是我們心中藐視神嗎? 否則我們是不敢犯罪的. 我們須耍自省, 為什麼不能離開那纏累我們的罪? 是否我們也在藐視我們的神呢? 認罪了嗎? 悔改了嗎? 求神憐恤我們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