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懿德 撰
依據教會的禮儀年,由「棕枝主日」起一個星期為耶穌受難週。這一週,全體基督徒在思想、言語及行為上,有所約束與節制。接著星期四、星期五、星期六這三天,早期教會被稱為:「逾越節三日慶典」(Easter Triduum),又稱:「神聖三日慶典」(Holy Triduum)。
依聖徒奧古斯丁的看法:「神聖三日慶典」,是紀念耶穌基督被釘、安葬以及祂的復活。特別是週五的受難日,表明耶穌為人類承受鞭傷與刑罰,使凡信靠祂的人得醫治和拯救。第三天也就是復活節,祂勝過陰間的權勢,從死裡復活,在地上顯現四十天向世人見證自己,在門徒充滿盼望下升天。以下是我在靈光堂的一次復活節主日程序,依時序分為受審、釘死、復活、見證與升天四部分,相關的經文及詩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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